場地租借

中科地址:台中市西屯區科園路21號
TEL:04-24653000#506(趙先生)
FAX:04-24639403
E-MAIL:jeffchao@gm.cyut.edu.tw
 
五權地址:台中市西區五權路2-3號4樓
TEL:04-22211088#9
FAX:04-22211050
 
五權
場地申請流程:
(一)確認場地需求(可至本處網頁查詢場地可容納人數及設備),填寫「場地租借申請表」並檢附場地用途證明及付款。
(二)如有特殊需求可先以電話聯絡承辦人員預留場地,兩週內請補齊相關文件,如逾時未收到申請資料,將取消預留場地資料。
 
場地租借優惠:
[中科]
合作單位另有優惠,請電洽。
[五權]
(一)一次訂租4時段以上八折。
(二)申請單位場地租金為一次付清者,若使用場次未達優惠標準,如需退款,款項將扣除折扣差額後退回。
 
場地租借付款方式:
於場地租借日期前以現金方式繳交(由承辦人員開立收據)。
 
場地使用取消與變更:
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(如天災、戰爭),導致場地使用取消或變更,得與本處重議租借時段,如因此解約,相關已繳費用本將無息退還。
除前項原因外,申請單位以任何其他理由取消合約或要求另議租借時段,需於租用日前一週通知本中心,違者支付之場租費用將全數沒收,未付費用者日後將拒絕受理該單位之任何申請。
 
場地使用規範:
(一)本保有優先使用場地之權利,如有變動,將於申請單位所租借日期前2週通知,並將已繳納費用全額無息退還。
(二)申請單位需遵守本使用時間之規定及申請人數之限額,場地經核定提供使用後,不得私自轉借或變更活動性質及內容。
(三)申請單位在場地租借期間,有妥善使用及保管場地之責任,若造成公共災害或第三人之生命、財產損害者,概與本無涉。
(四)申請單位於本辦理之活動內容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及違反相關法令,如有觸法者由申請單位自行負責,與本無涉。倘若影響到本名譽者,本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(五)場地使用期間如遇停電、設備臨時故障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,致活動無法舉辦時,本不負賠償責任。
(六)場地佈置(由申請單位自行負責,不得使用雙面膠、透明膠帶、泡棉膠帶等張貼牆面、地面)或借用物品應事先徵得本同意,並不得自行接配電源管線,場地使用完畢應負責回復原狀返還(如遇有遺失或非正常使用而致損壞時,使用單位應負責修復或賠償責任);非本物品,使用完畢應即撤離,逾時將以廢棄物方式處理。
(七)本所有場地嚴禁吸煙、嚼食檳榔,並禁止使用乾冰、拉炮、彩帶噴罐、粉塵、氣球、香檳塔、明火、高溫燈具、蠟燭、瓦斯、煙火特效等危險器材。
(八)場地租借並未包含停車部分,如有需求,請使用鄰近公有停車場(停車費用請自理)。
(九)國際會議廳、電腦教室及韻律教室禁止飲食。
(十)場地租借時間,已包含佈置時間在內,若需額外時間或提早佈置,得依比例收取相關費用。
(十一)申請單位如有違背上述規範,本得隨時終止使用場地,日後並拒絕受理該單位之任何申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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