採購專業人員訓練-課程介紹
☆本校連續十一年榮獲工程會評鑑為績優辦訓機構☆
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
為充實採購專業人員知能,提升政府採購效率及品質,預防採購缺失之發生,並建立採購專業人員管理制度,落實採購專業人員辦法之規定。
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師資庫名單
基礎班:無資格限制
進階班:需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
基礎班70小時、進階班50小時(均含期末考試4小時)。
◆ 結訓後,可依職業身份擇一登錄「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」或「合格教師進修時數」。
訓練期間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然災害,是否上課,將依上課地點之各直轄市、縣市政府按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」之規定辦理;所停課程須延後完成。
1、依據109年4月20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321號函辦理,全部課程採同步數位遠距視訊教學,「考試」採實體方式為之。
2、上課地點:
● 一般課程(遠距教學):學員在家或其他適當場地。
● 「考試」:至公告之考試地點。
3、遠距教學設備需求:
● 可上網之電腦或筆電。
● 視訊鏡頭、耳機及麥克風。
● 視訊軟體為Google Meet。
● 網路穩定、安靜且獨立的室內收看環境。(請勿使用手機分享訊號。)
● 上課期間,隨班人員將視需要公告文字訊息,為維護學員權益,請避免使用行動裝置(如手機、平板),若遺漏訊息,請自行負責。
4、課程規範:
● 課程期間,每節課截圖動態人像並露出「全臉」,做為點名出席依據,學員需同意使用影像資料於當期所有訓練課程,包含補課。
● 於戶外走動、逛街、開車、搭車、在床上睡覺等行為不予認列上課時數。
● 課後無提供影片重複觀看,如有缺課請假,請申請至其他期別補課。
上課遲到、早退超過20分鐘記缺課1小時,20分鐘內記遲到1次,累計3次記缺課1小時,事假、病假、公傷假、喪假、公假等各種假別逾全部課程十分之一者(基礎7小時,進階5小時),不得參加考試。
基礎班考試總滿分330分、進階班考試總滿分780分,考試成績以總滿分得分70%以上為及格,且個別課程成績無0分之情形者,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。
★ 考試成績不及格者,得申請補考。
★ 學員必須於結訓日次日起一年內有參加考試記錄,逾期一年無考試紀錄者,須重新參加訓練。
完成各班別之期末考試後,依訓練計畫規定,於40日內轉發予及格學員。
★ 及格證書電子化說明:
1、依據110年6月11日工程企字第1100100267號函辦理。
2、及格證書全電子化,由主管機關製作各班電子及格證書(PDF檔案),透過代訓機關(構)轉發成績及格之學員。學員如有需要,亦可自行列印留存。
3、補換發及格證書:學員得以其自然人憑證自行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線上申請補換發,並於當日取得補換發之電子證書。
連絡電話:04-24653000 #510洪小姐 #508李小姐
報名信箱:ecga@gm.cyut.edu.tw
收件地址:407臺中市西屯區科園路21號(朝陽推廣 總務行政組)
◆ 政府電子採購網
◆ 基礎班題庫